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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我校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常信院女职工时代风采,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为我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常信院巾帼标兵岗”: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自觉践行家庭美德、传播文明风尚,积极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女职工科室,女职工占本科室总人数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常信院巾帼标兵”:政治坚定、道德高尚,文明有礼、和家有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面向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入校工作3年以上,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女职工。

二、评选程序

(一)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认可原则,面向基层和一线女职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二)“常信院巾帼标兵岗”、“常信院巾帼标兵”候选者由所在各分工会党总支民主推荐、初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的不再申报),提交校工会初审,校工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由校工会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批准。

三、申报要求

(一)“常信院巾帼标兵岗”各分工会可分别推荐1个候选科室(学校表彰不超过2个)。“常信院巾帼标兵”各分工会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表彰不超过3人)。每项推荐表一式3份,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生动,并附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均需提供一张900KB以上工作场景照片。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钢笔填写装订成册。

(三)请各分工会于202062917:10下班前将推荐表、主要事迹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3028196@qq.com,纸质稿送至校工会308-2孙老师处,联系电话:86338093。

请各分工会积极组织申报!



                                                校工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