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常州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计划,大力推进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巩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常教工〔2021〕9号)文件精神,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推荐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的在职教师。已获得全国、省、市“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有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本次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依法履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争做“四有”好教师。近五年中,获得过市级以上个人先进荣誉称号。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坚实的基础理论、精湛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教学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较高奖项的。
3.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工作等成绩突出,爱生事迹感人生动。
4.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维护集体荣誉,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5.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无负面行为。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受到广泛好评。
三、评选办法
1.坚持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
2.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各分工会以民主程序进行推荐,学校将择优选出候选人,在全校公示后,上报常州市教育工会。
3.各分工会可推荐候选人一名。
四、相关要求
1.被推荐候选人须填写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党总支盖章),可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一份,登记表内所列内容必须完整填写。
2.以上材料于6月11日17:10下班前交校工会孙琳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2413028196@qq.com ,逾期作弃权处理。
3.联系方式:电话:86338093 ;地点:行政楼308-2
校工会
2021年6月4日